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1 設備配置的水泵應采用高效率、低噪聲、節能型產品,並應符合現行國際標準《清水離心泵能效限定值及節能評價值》GB 19762-2007的有關規定。水泵的流量-揚程(Q~H)特性曲線應是揚程隨流量的增大而逐漸下降。水泵過流部件應采用符合衛生要求的材質。
1.2 工作水泵(不含備用泵)不宜多於5台。
1.3 備用泵的供水能力不應小於設備中最大一台工作泵的供水能力。
1.4 當用戶用水量不均衡且持續時間較長時,宜配置適合於低穀時段使用的小流量輔泵;小流量輔泵的額定流量宜為工作泵流量的1/3~1/2,
2.1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中的每台水泵(含設備中配置的小流量輔泵)均應獨立配置數字集成變頻器或數字集成變頻控製器。
2.2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配置的氣壓水罐的容積應不小於單台工作水泵5s時間的額定流量。
2.3 當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用戶生活給水係統時,其配置的穩流罐、儲水箱及管道、閥門等過流部件應為食品級不鏽鋼或其他符合衛生要求的材質,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生活飲用水輸配水設備及防護材料的安全性評價標準》GB/T 17219-1998的有關規定。
2.4 數字集成灌式全變頻疊壓是設備中的穩流管水容積不應小於1mini係統設計流量。
2.5 數字集成箱式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中儲水箱的有效水容積宜按1h~2h係統設計流量(最大小時流量)或根據用戶需要配置;當水箱總容積大於50立方米時宜分成兩格,並設置連通管。
2.6 數字集成箱式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中水箱儲水的停留時間不應大於12h,且應具備儲水強製更新功能,並配套設置儲水消毒裝置,
2.7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應符合當地城鎮建設和供水、衛生等部門對用戶供水水質及衛生等方麵的要求。
控製符合以下要求
1.1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應具有自動控製(包括備用泵自投)、遠程控製及人工就地控製三種控製方式。
1.2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中的水泵應安裝設定的壓力根據係統流量變化自動啟、停和轉速自動調節,備用泵應設定為故障自投和輪換互投。
1.3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應具有利用前端管網壓力疊壓供水的功能。
1.4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在多工作泵運行時應采用等量同步、效率均衡、全變頻運行模式、
1.5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中配置的小流量輔泵應與主工作泵共享同一傳感器提供的係統壓力信號。
1.6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的自動控製應具有故障自我診斷、報警和自動保護功能。
1.7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的自動控製顯示屏應具有係統運行參數(頻率、運行比率、壓力)顯示、設備運行狀態(電機、水泵、水箱水位的運行和故障等)顯示及供電電源參數(電壓、電流、頻率)顯示等功能。
1.8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設置的壓力傳感器應性能可靠、工作穩定、抗幹擾性強。
1.9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檢查儀表的量程應為工作點測量值的1.5倍~2倍;係統壓力控製誤差不應超過0.01Mp.
1.10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應有可靠的保證全端供水管網水壓不低於限定壓力值的控製係統,且不得人為隨意關閉。
1.11 數字集成全變頻疊壓供水設備的自動控製係統應配置遠程控製和便於實現網絡智能管理的標準通訊接口。